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
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社会发展需要,满足高新区对教育发展的需求,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第一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用工形式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教师共18人。其中:
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英语教师2名,中学物理教师2名,中学化学教师1名,中学历史教师1名,合计7名。
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音乐教师2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合计11名。
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制。年教师招聘以高新区第一学校为用人主体,对新招聘教师继续采用派遣制方式进行管理。编制内的在职教师须自愿放弃原有事业编制才能参加应聘,高新区第一学校不负责对其原有工作年限进行补偿。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学历及年龄要求:
①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为教育部所属“”或“”工程综合性大学、教育部直属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名单见“阅读原文”附件)和外语、美术、音乐、体育类重点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应在25周岁(于年3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应在28周岁(于年3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
②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的国内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师工作满3年或以上,所从事教学学段必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匹配或高于报考学段。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于年3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
③持海外学历或合作办学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正在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获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高新区主管教育、人事工作和第一学校干部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阅读原文”附件:《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年教师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为主体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年3月7日
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白癜风能怎样根治北京治疗白癜风好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