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沙讲史堂第一千四百六十九期熊孩子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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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申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讲)

熊孩子恶作剧的意外还是纵火?年建设兵团团场人死于大火

这起恶性火灾如果是纵火的话,就是萨沙所知道,建国后死亡人数最多的同类案件。时至今日,这起案件还是非常低调的。仅有地方媒体,做了一期悼念节目。一般认定为12岁少年赵某恶作剧引爆花炮,导致剧场失火后无法控制,最终死了人。然而坊间还有别的说法,是不是谣言就不知道了!听萨沙来说一说。

年,新疆建设兵团下属某团场。

建设兵团的编制比较特殊,兵团下辖多个农牧团场。

团场大体相当于内地的县级,人口要少得多,这个团场人口仅有数千人。

如果在内地,这里也就相当于一个镇子或者大的行政村而已。

在77年,建设兵团刚刚改制,建制被撤销,管理由地方接任。

此时改制不久,加上文革也是刚刚结束,不可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

只是,即便管理比较差,兵团待遇还是不错的,比附近的农民好太多了。

时间到了2月18日,这是大年初一,团场的群众还沉浸在过年的喜气中。

那个年代物资匮乏,兵团群众平时吃肉也不多。

而过年有额外供应,上面发了不少酒肉香烟,群众们尤其是小孩子们,都喜气洋洋的。

成年群众的心情也不错,文革终于结束了,乱糟糟的批斗会和武斗也没有了。

可以预计,未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今年的物资供应,就比去年好得多。

团场供销社采购了不少食物、衣料和鞭炮,在前几年肯定是办不到的。

从大年三十开始,团场到处都是鞭炮声,小朋友们开心急了。

兵团和地方不同,家里男人大多是退伍军人。根据军队传统,过年要聚餐、联欢会、放电影。

大年初一晚上,团场大喇叭通知:今晚在小礼堂放映革命战争电影,不收门票。

听到广播以后,团场群众们尤其是小朋友,立即冲到小礼堂去,抢前排的位子。

那时候规矩是,谁家的板凳摆在前面,谁就坐在前面。

也就是10分钟,礼堂被大小板凳全部塞满,摆了不下上千个。

这个小礼堂,是团场最重要的建筑物,建立于10年前。

建设兵团驻地,基本都是从0建造起来的。

50年代这里什么都没有,兵团群众有的还住在地窝子里。

随后20年,大小建筑都慢慢地建起来了。只是军人以实用为主,加上经费不足,建筑物大多粗糙甚至粗劣。

这个小礼堂也不例外,也是就地取材。

该团场有着丰富的木材资源,有着高达32万亩天然林,所以建筑物基本都是木制。

礼堂是一个全木质建筑,墙壁和屋顶都是木制,没有内地常见的众多木梁,而是类似于俄式风格的木板。礼堂屋顶也完全是木制,为了防雨还铺了几层毛毡和沥青。

很多人只知道沥青是防水材料,其实它也是一种可燃物。

总之,小礼堂整个建筑都是可燃的。

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当年却没有人多想。

在数千人的团场去,花费大量经费修建砖石礼堂,当然不现实的。

那么有一个木制礼堂,就很不错了。

这个礼堂很大,长就有四五十米,屋内就是平地,并没有专门的座位。

群众一般就是站着,或者自己带板凳坐着。

礼堂对于团场很重要,主要是用来开文革时期的各种批斗大会和宣传大会。

在特殊的政治年代,团场没有礼堂是不能运作的。

这里靠近北部国境线,冬季气温都是零下 十度。

在户外开会的话,时间一长谁也受不了。

其实,礼堂是木制,本身倒也没什么,关键在于管理人员也没有什么防火意识。

说起来,礼堂修建的时候就考虑过防火,设置了17扇一人高的大窗户、17扇通风的小窗户和7扇门。

照常理来说,一旦遭遇火灾,礼堂内的群众还是比较容易逃生的。

管理者却胡搞了一通。

礼堂的功能逐步有所变化,并不仅仅是开大会了。

比如摘棉桃、包装苹果时,兵团女人们一般会去礼堂集体工作。还有一些其他的手工活,都是公家的任务,女人们也会集体去礼堂工作,毕竟这里地方宽敞。

而礼堂修建的水平不够,加上这里纬度高,几个季节普遍温度偏低,门窗关不严导致温度很低。

礼堂又不可能供暖,在女人们的抱怨下,团场在年进行了一次改造。工人将礼堂所有17扇大窗户用砖头封死,避免透风,只留下17扇小窗户。

这个小窗户只是用来通风的,高度只有0.6米,宽度也就0.4米。正常来说,穿着厚衣服的成年人,很难通过窗户爬出去。

如果这还致命,下面的改建就要人命了。

至于7扇门,其中3个大门直接被堵死了不再使用,只剩下4扇。

一旦冬季到了开会或者看电影,出于保暖考虑礼堂只留一到二扇门用于进出,其他的门都上锁关闭。

在2月18日当天,室外下了大雪,气温很低,礼堂只留下了一个大门用于进出。

在晚上9点多,电影正式开始,礼堂里面坐得很满,三分之二都是孩子。

群众都坐在礼堂的前半部,因为后半部堆放着很多纸质的花圈。

这些花圈哪里来的?

去年毛主席去世,团场的群众们每家每户制作的。

花圈数量非常多,有一二百个。

在当年,对于这些花圈的处理是要慎重的,一般都会存放很久,不能随便销毁。

不然,这很可能是政治错误。

当时管理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将花圈长期堆放在礼堂的后部,紧靠着 那扇可以走人的大门。

花圈都是竹子和油纸制作,属于易燃物,放在这种人多的地方显然是极不合适。

然而,那个年代乱糟糟的,谁还管这些。

电影是革命电影,反映 时期的一个战役。

电影本身还不错,可惜已经在团场放了很多次,大家都看腻了。

放映没多久,一些小孩子们就开始坐不住了。

他们偷偷的恶作剧,学鬼叫、打打闹闹、跑来跑去,甚至点燃小鞭炮乱扔吓人。

为此,负责放电影的干部,再三让家长管管孩子,甚至说再有小朋友搞破坏,放电影就不放了。

不过,一些孩子是跟着邻居来看的,自己父母并不在,邻居大人不好管他们。

况且大过年的,大家都乐呵呵的,谁愿意去骂孩子。

就这样,在零星的鞭炮爆炸声中,电影还是放了下去。

10点多,电影开始放出结尾曲,马上就要结束了。

根据幸存者回忆,有个年仅12岁的小朋友赵某搞了恶作剧。

他点燃了一个叫做地老鼠的烟花,丢在了中间的过道上。

地老鼠不同于只会啪一声爆炸的鞭炮,它是一种会自行旋转喷火的烟花。

地老鼠刚喷火,就吓到了看电影的群众。

有些女人和孩子开始尖叫,也不知道是谁上去就是一脚,将地老鼠踢到了礼堂后面没人的地方。

谁也没想到的是,地老鼠恰好落在一个用油纸制作的花圈上,顿时将它点燃。

由于花圈是堆起来的,像小山一样,开始群众还没有发现起火。

等到大火点燃了附近一堆花圈,火焰猛地窜上来,这才有人惊呼起来。

附近几个大人发现事情不好,立即上去试图灭火。

谁知道,一个男人刚刚抓起最上面几个燃起的花圈,火焰却一下冲高了几倍,把附近的花圈全部点燃,大火冲高到屋顶。

为啥会这样?这样拨弄了一下,氧气充足了,等于助燃了火势。

眼见一瞬间大火就失去控制,所有人都惊呆了。

靠近门口成年群众,基本都是带着孩子来的。

此时他们也顾不上救火,急忙拉着孩子,穿过 大门向外跑去,其他人也紧随其后。

然而,礼堂中至少有上千人,这扇大门的宽度仅有1.6米,短时间内怎么可能逃出去这么多人?

一瞬间,就出现了人挤人的可怕场面,大家互相推搡,争相逃命。

本来看电影的人就人贴人坐着,地上全是板凳。

这次人潮刚刚一动,就有人被板凳绊倒了,很快出现踩踏情况。

区区1.6米的门,一次可以通过 个人,所有人都往里面挤,顿时堵得死死的。

此时如果有人跳出来指挥,说不定可以多逃出一些人。可是,短短几分钟后大火就点燃了屋顶。

上面说了,礼堂的屋顶使用毛毡和沥青铺的,都是易燃物,瞬间就着火。

一时间,整个礼堂的屋顶都开始熊熊燃烧,所有人都慌了。

同时,大火瞬间烧断了电线,所有电灯都熄灭,礼堂内一片漆黑,谁也看不清谁,更增加了恐惧情绪。

靠近门的一二百人,用尽全力挤了出去。

期间,很多人尤其是孩子都被挤倒在地上。

火势很大加上漆黑一片,谁也顾不了谁,也不知道脚底下踩得是谁,只是奋力往前挤。

一个少女的回忆很可怕可怕:我和父母、弟妹一起去看电影,全家的位置都很靠前。本来我们很高兴,因为靠前排看得清楚。谁知道后来逃难时候,这个位置却害死了我们全家好几口人。

大火燃烧以后,电灯灭了,漆黑一片,大家都在挤。母亲和弟妹被冲散,不知道去了哪里。爸爸用力护着我,全力向门口逃去。

混乱中,爸爸突然被地上的板凳绊倒在地,顿时很多人从他身上踩过去。我则被人群裹着,无法回头去看他。我只多走了几米,也被人推倒在地,被踩了几脚就晕了过去。

等我睁开眼的时候,发现我浑身都在冒烟,也不知道哪里被烧着了。爸爸躺在不远处,眼睛睁得很大。我喊了他好几声才发现,他已经死了。他的鼻子和嘴里都流出血来,是被人活活踩死的。

我的运气很好。

身上还压着其他人,我并没有被烧死,被赶来的群众救了出去。

即便如此,我全身皮肤被烧毁了一半,造成了随后几十年巨大的痛苦。

我全家5人口中4个死于火海,只活了我一人。

这边,就在群众互相踩踏逃生时,火势越来越大。礼堂内所有木制墙壁、屋顶都被被点燃,连放电影的幕布也着火了。

木制物品被大火烧着以后,立即冒出滚滚的浓烟。

从保暖角度考虑,礼堂几乎是封闭的,很多人被浓烟熏倒。

一瞬间,礼堂成为 地狱。

这边,发现失火以后,附近的群众迅速跑向礼堂,试图救人。

只是,小小的团场哪里有什么消防设施,新疆又是地广人稀,最近的消防队还在几十公里外。即便消防车能够迅速赶来,也缺乏消防用水,还是没用。

此时火势已经很大,扑灭是不可能了,群众只能试图破门砸窗来救人。

17扇大窗户已经用砖头砌起来,还刷了水泥,现在用铁锤都砸不开。

无奈之下,群众只能去砸门。

可惜,剩下的6道门都是笨重的厚木门,有的门不但上了锁,还从里面用铁丝拴好,仓促下根本就砸不开。

眼见礼堂内尖叫声、呼救声、哭喊声越来越弱,外门群众心急如焚。

几个青壮年男人使用简易工具又劈又砍,搞了十多分钟,终于将一扇侧门劈开。

一个当事人回忆:我用力劈门,斧头卡在木头上拔不出来。我急忙伸手去门上扣,旁边不知道是谁,一锤子砸到我的手掌上。当时我急着救人,也知道他也是忙中出错,哼了一声,什么也没说。大家又砍了七八分钟,好不容易才劈开了门。劈门的时候,我光顾救人也没觉得什么。几小时后回到家里,我才感到手掌疼得厉害,连饭碗都端不起来。医院一看,好家伙,竟然断了好几根骨头,差点残疾了。我养了几个月才恢复,组织上还不算,算我是工伤。

劈开了这道侧门以后,冲进去的群众,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所有人都拥挤在那扇大门附近,互相践踏,堆成了高达一米的人山。体弱或者烧伤严重的人被压在下面,上面还有很多人已经被烧得浑身是火,仍然拼死爬行。

而整个礼堂里,横七竖八到处躺着人。

他们都是被践踏受伤或者浓烟熏倒的,以孩子为主。

此时,屋顶上面的沥青全部融化,洒落在躺着的人身上。这些沥青温度高达几百度,只要被烫着立即就是严重的损伤。

大火还在熊熊燃烧,从侧门冲入的群众不顾危险,奋力向外拖出了几十人。

就在他们还要拖人的时候,大火已经燃烧了30分钟,突然屋顶彻底垮塌了。

由此,礼堂彻底成为火窟,比地狱还可怕。

一个年轻的母亲此次侥幸逃走,她的回忆很可怕:我带着3个孩子去看电影,突然间就失火了。

大火很快烧断了电线,礼堂内一片黑暗。混乱中,老大和老二被人流挤得不知去向,我抱着最小的孩子,奋力向后面的大门跑过去。没走几步,我就被被慌不择路的人流挤倒了。

当时人太多,我根本就站不起来,无数双脚从我身上踩过去,疼痛无比。我只能用尽全力双臂撑地,试图保护怀里的小儿子。这一顿踩踏,我很快就顶不住了,神志迷糊,不能动弹,感觉要断气了。随后滚烫的沥青滴在我的身上,都没有太多的感觉。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看到不远处的侧门,被人用力踹开了。我再一看,而怀里的孩子还在大哭大喊“妈妈!妈妈!”。

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要救儿子。于是,我抱着孩子,忍着身上剧痛朝着门口爬去。快爬到门口时,有个男人看到了我,一把将我和孩子拽到了礼堂外,我们母子得救了。

万幸的是,我被烈火烧灼较轻,但皮肤却被沥青大面积损伤,几根手指也残疾了。

总体说来,我们还是幸运的,怀里的小儿子基本没有受伤,冲散的二儿子竟然逃了出去,只有大儿子没逃出来。。

几个小时后,救援人员赶来,已经太迟了。

《新疆伊犁晚报》的特别报道记载了名救援官兵赶到后,目睹的惨剧:一到团部就闻到一股令人窒息的烧焦动物尸体的味道,到处是老百姓的哭喊声,礼堂还在冒着白烟。看到部队官兵赶到,群众让出一条通道,但门口根本进不去,靠门口的地方,尸体堆得有近一米高。大多数人烧得和煤炭渣一样,有些人像沥青一样粘在一起。空气中充斥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不戴口罩根本不可能靠近。我们拿着铁锹和十字镐站在尸体堆里不知如何下手,也不忍心下手。但是我们的任务就是清理现场,大家必须动手。考虑到用十字镐、铁锹清理尸体会 遇难者亲属的感情,官兵们只好用手扒。

门口最上层的尸体基本上已被雪水冻结,官兵们想尽办法小心地将他们分开。由于很多尸体粘得太紧,实在无法分开,官兵们只好将粘在一起的几个尸体整体搬运到礼堂外再分开。分着分着,有些战士便开始和群众一起号啕大哭起来,他们实在受不了现场的惨状。清理中,很多尸体已被烧得肢体不全,找到的残体很多连亲属都无法辨认。被压在底层的尸体因为高温焚烧,稍微用点力就碎了。有些尸体实在无法找到,战士们就按照亲属的要求帮助他们寻找半片衣服布料或一个头饰…

其实官兵有些话没说,他们受不了的重要原因是,死者绝大部分是孩子。

事后统计,拥有人被烧死,人烧伤致残,两者相加就有人,轻伤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而这名死者中,16岁以下未成年人高达人。

这些孩子,几乎都是团场子弟学校的学生。

团场学校比较特殊,中学和小学都在一起上课,全校一共多人。

半个月后开学,典礼上原本满满的操场,空了三分之一。

那么火灾的肇事人,12岁男孩赵某呢?

因靠大门很近,赵某在大人保护下及时逃了出去,并没有被烧死。

此次大火造成人死亡,是极为严重的事件,如果是成年人肇事肯定严惩。

赵某年仅12岁,还未成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即便如此,此事闹得太大,当时团场群众群情激奋,上千人甚至要围殴团场政委,将他打死。

上面领导作了很多安抚工作,给了很多抚恤政策,好不容易才缓解了群众的愤怒。

客观来说,赵某只是恶作剧,并没有想到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况且,没有那个大人一脚将烟花踢到花圈上,以及礼堂防火方面的严重问题,也不可能有这么惨重的结果。

年,国务院在关于这次火灾事故的指示,没有将责任全部推给赵某:“这场火灾,表面看是由小孩玩鞭炮引起的,但突出地反映了那里的领导思想麻痹,不负责任,制度松弛,组织涣散。平时不抓教育和防火措施,遇事又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导致小灾酿成大灾。”

事后,赵某还是被惩处了,毕竟害死了人。

他被送到少管所,劳教了一段时间。解除劳教以后,赵某也不敢回到团场,而是返回了广东老家。

赵某今天应该也有56岁了,这44年来,他的日子未必好过。任何一个人害死了多人,心里的负担和内疚都不会小。

除了赵某以外,放映电影的几个干部全部被拘留,认为他们组织不力。这些人被拘留了2年多,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就地释放。

对此事负有责任的农场领导们,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调离了农场。

这事被定性为一场意外事故,但坊间却有一种谣言,是有人恶意纵火。

理由是,地老鼠这种烟火毕竟只是小东西,不是喷火器。它即便点燃了花圈,正常来说并不难扑灭。

况且地老鼠是明火,大火刚燃起来应该就能被人发现。

而花圈点燃以后,想要短时间内烧着木质墙壁并不容易,形成大火也不容易。

然而,此次大火在几分钟内就迅速蔓延开,火势还非常之大,完全不合常理。

当地有人认为,这很可能是有人故意借机纵火。

赵某点燃烟火被人踢到花圈上,确实引起火灾,但并不大。

之所以突然变大,可能有人趁乱泼洒了什么易燃物,比如白酒或者汽油之类。燃起大火后,这个人趁机逃了出去,由此出现了烧死多人的惨烈事件。

如果这个推测是真的,那么这家伙就是建国后纵火案中,杀人最多的一个。

那么,他的纵火目的是什么?

十有八九是报复社会。

在文革期间,新疆也搞得很厉害,很多人遭受批斗,甚至家破人亡。

一些人并不仇恨某个人,而且仇恨整个团场甚至社会,处心积虑等待时机报复。这些人是不怕把事情闹大的,甚至闹得越大越好。

坊间传言究竟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

退一步说就是真的,这也是44年前的事情了,此人今天最少也有70岁,甚至早就老死了。

本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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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沙讲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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