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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年1月至4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日前,该局通报了此次检查情况,仍有三家问题房地产中介机构未能如期完成整改。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清远市市区,检查内容为经营场所信息公开内容及其交易行为,共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30家,发现存在问题的共8家,发出整改通知书共8份。
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未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未在经营场所公开营业执照;
未在经营场所公开市长热线、价格举报电话;
未在经营场所公开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样本(附件、补充协议);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未在经营场所公开房地产经纪业务流程;
未在经营场所公开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发布房源信息未经业主书面委托;
未保存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通报显示,截至年5月9日,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已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但仍有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未能如期向市住建局提交整改报告。
这三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分别为:清远市壹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清远市置家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城市花园分公司及清远市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中,清远市壹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为未公示工商营业执照,清远市置家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城市花园分公司及清远市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备案。
通报明确,对于拒不整改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清远市住建局将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公开曝光,并通过诚信备案系统将其列入黑名单。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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